本書簡介
現在許多國家已不採用「死刑」,但一如大家所知,今天的日本依然存在死刑。不過,包含日本在內,即使是這些仍存在死刑制度的國家,幾乎都已改用不會造成不必要痛苦的方式執行。此外,現在日本對罪犯的刑罰僅有勞役、徒刑、或罰金等方式,除了死刑之外,不存在對罪人施加痛苦或傷害肉體的刑罰。然而,過去的日本卻曾存在許多種超乎想像的「拷問」和「用刑」。尤其是在平安時代結束,日本由公家社會轉向武家社會的那段時間,各式各樣的拷問和用刑也跟著出現。這是因為不同於愛好虛榮和風雅的公家貴族,武士們經常生活在「不殺死敵人就會害死自己」、與死神比鄰的世界。不僅如此,作為一種打壓異己的手段,拷問和用刑變得比過去更加殘忍;人們想出「火刑」、「磔刑」、「鋸刑」這種殘虐的方式,而且還把它當成一種表演,在大庭廣眾下施行。爾後經過戰國時代,進入江戶時代的太平盛世後,政府才在1742年制定了名為「公事方御定書」的基本法典,重新整頓了刑法。然而,公事方御定書卻還是保留了「磔刑」等殘酷的用刑,「笞打」等拷問法也被大家所認可。這種拷問的正當性一直持續至明治時代初期,而且直到大正和昭和時代仍有施行的紀錄,儘管在當時已不被法律認可。而除了這些基於法令、由公家施行的拷問和用刑外,尤其是明治以前,人權意識不高的時代,連一般民眾也常私自進行拷問和用刑。也就是所謂的「私刑」。私刑的對象通常是違反村落或城町等社群公約的人,或是試圖從遊郭(妓院)逃走的遊女,以及剛進監獄的菜鳥等等。其中,尤以在當時被政府禁止的基督教信徒,也就是所謂的基督徒,在日本各地受到的拷問最為淒慘。「拷問」和「用刑」的差別,在於拷問的目的通常是逼迫受刑者招供,或是強迫基督徒放棄信仰。而用刑則是針對罪犯的懲罰。不過,即便是以招供為目的的拷問,受刑者也經常在拷問的過程中死亡,或是留下永久性的身體傷害。此外,在私刑的領域,拷問和刑罰的界線往往十分模糊。而本書介紹的,便是那些「日本真實存在過的拷問和用刑」。在第一章,本書將具體地為讀者介紹日本歷史上曾經存在過哪些拷問或用刑方式;在第二章,我將解說一些有關拷問和刑罰的歷史與雜學。「牛裂」、「烹刑」、「串刺」、「斬首」、「削鼻」、「黥刑」、「雲仙地獄」……希望讀者們在看完本書後,能對這些光看字面就令人冷汗直流的各種拷問和處刑方式,以及與之相關的故事,有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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